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记者 赵莎莎)2月27日,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了解到,全省有13家符合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政策条件的秸秆生物质发电企业,可享受上网临时电价补贴1.19亿元。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给予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145号)规定,本期补贴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经审核公示,湖北省符合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政策条件的秸秆生物质发电企业共13家,上网电量共计147282.25万千瓦时,补贴金额11929.86万元。
据了解,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湖北省物价局在全国率先给予秸秆(主要包括稻草、麦秸、油料作物秸秆、棉秆、豆类秸秆、玉米秸、薯类秸秆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在规定的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对企业的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增加0.081元。
享受这次电价补贴的企业是2015年年底之前建成了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同时企业要满足两个条件,不得违规在农林生物质燃料中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企业当年农作物秸秆收购量占其燃料总收购量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0%及以上。如果没有达到其中的条件之一,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会从企业的后续结算电费当中予以扣减;如果是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除了追回电价临时特殊支持资金之外还会依法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
该特殊支持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应收尽收、优价收购稻草、麦秸、油料作物秸秆、棉秆、豆类秸秆、玉米秸、薯类秸秆等农作物秸秆,促进农民增收和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作者: 编辑:余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