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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在湖北登记注册的企业需自报股东出资信息

发布时间:2014-05-31 06:42:55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记者余鲁西 通讯员彭为红、王哲)今年3月,我省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昨日,省工商局出台相关细化措施,发布了《关于实施公司自主公示股东出资信息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自6月1日起,凡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公司都要自主公示股东出资信息,且须在登记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据悉,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信息。具体步骤是,股东或者发起人通过登录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egs.gov.cn)“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直接登录湖北省暨武汉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xyjg.egs.gov.cn/),按系统提示进行身份认证、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信息公示申报”页面,即可填报公示信息,并确认提交。

  据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分局负责人介绍,下月1日起,投资兴办或变更公司登记事项都要自主公示出资信息,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信息等。并在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股东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信息,应自公司收到股东实缴出资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此外,省工商局表示,2月28日前登记或变更的公司股东出资信息,由工商部门按最后一次登记的信息予以公示,而3月1日后登记或变更的公司,需自主负责公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