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甘勇)我省直购电改革正艰难破冰。昨从省经信委网站获悉,国电荆门发电有限公司等11家发电企业与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公司等24家用户,经双边自由协商,签订了今年第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发、用双边意向协议。
省经信委公告显示,24家电力用户协议购电总量达16.4亿千瓦时。这一数字,相当于去年第四季度全省工业用电总量的5.4%。其中,购电量最大的是湖北新冶钢,与汉川电厂三期达成了购电2.9亿千瓦时的协议。
用电企业透露,由于电厂让利,电价总体水平比改革前每千瓦时普遍下降0.01元以上,最多下降0.02元左右。据测算,今年第四季度16.4亿千瓦时直购电成交后,24家用电企业可节省电费2000多万元。
尽管直购电意向协议已经达成,但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合同迟迟未能签订。一家用电企业生产负责人表示,直购电合同要求,月度实际购电量与月度约定购电量偏差不能超过±5%,否则就要缴付惩罚电价。“用少了要罚,用多了也要罚,直购电改革对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在市场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希望进一步完善。”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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