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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新就业职工提供公租房 立足市场完善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14-12-31 07:18:03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彭一苇

  尴尬夹心层,也需关注

  有一类群体,如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被称为“夹心层”。他们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需要政府支持。

  近日,记者来到洪山区恒安路南国花郡。这是一个新建成的商品房小区,其中配建有58套公租房。记者看到,多户人家正在装修新房,准备入住。“两室一厅,70平方米,比较适合单身汉或年轻夫妻。”住户王先生笑着说。

  这批公租房,针对的是洪山区新就业职工。月租金每平方米14元,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1.7元,租金还是按季度交。

  数据显示,目前,武汉中心城区政府类公租房项目有23个、23550套房源,其配租对象即有城镇住房困难群体,也有相当数量是新就业职工。而据省住建厅调研,我省保障对象中,40%左右属于仅有有限住房消费能力的中低和中等收入居民,其中包括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

  立足市场,分配更阳光

  “中高收入居民,通过市场购买商品住房,而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最终也还是要通过市场来解决。”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20%左右不具备基本住房消费能力的低收入居民则需要政府托底。

  该负责人认为,目前,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尚未完善,还存在着缝隙和缺位问题。按照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非城镇户口的城镇常住人口尚未纳入制度化的保障范围之内,“夹心层”的住房问题还比较突出。政府需要做的,是在他们过渡期内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我省正在探索的共有产权住房,即是针对这一情况。“这类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不能靠传统模式解决,而要立足于市场,让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武汉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曾国安说。通过市场增加住房供应,完善供应体系,一方面要促进商品住房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激活和规范租赁市场。此外,还可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房或住房补贴等方式,逐步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

  对此,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各地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评分、公示、轮候、入住等管理规定。如在实行保障房并轨运行后,武汉、黄石、宜昌、襄阳等10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已正式出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运营。

  各地还健全完善了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初审、民政部门复审、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的工作机制,规范了操作流程,并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

  此外,我省保障房分配都会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等单位代表和群众代表,对配租配售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及时将结果通过媒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