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 记者李冀)2015年湖北省全省高速公路、长江大桥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合计20天,具体为:每个重大节假日的免费时间从节假日第一天的0:00起,至节假日最后一天的24:00结束。
免费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上下高速免费如何判定:实行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及长江大桥,以车辆驶离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实行独立收费的黄石长江大桥、鄂黄长江大桥、武汉机场高速、机场二通道等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具体操作方式为,上述四个重大节假日免费期间,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对7座以下载客车辆(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实行不发卡免费抬杆放行。车流量较大的站会设置小型客车通行专用道和限高架,实行车辆分类分道快速通行。
节假日第一天的0:00—4:00为免费通行第一天的过渡时间段。从0:00起,入口对小型客车不发卡放行。出口在4:00以前对小型客车仍实行收卡管理,4:00以后不收卡放行(4:00后出口持卡小客车仍然较多的收费站,在不影响快速通行的情况下可延长到6:00)。
节假日最后一天的23:30—24:00为免费通行最后一天的过渡时间段。23:30起,入口车道恢复正常的发卡管理,不能在24:00前到达目的地收费站的车辆可在23:30以后中途出站领卡再上高速。出口车道在23:30起恢复正常的收卡模式,对24:00前出站的小型客车,无论无卡还是持卡均给予免费放行。
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0:00起,出口车道对小型客车恢复正常收费。对无卡车,由收费人员根据司机申报的入站名,结合监控系统核实的结果据实收费。
(作者: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