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王田甜、刘嘉、潘捷)对于职业打假人,许多人都不陌生,他们的特点就是四处购买假货进行索赔。
2014年8月31日,“职业打假人”杨某,向某超市生活馆支付20万元,订购了总价款为52万元的D牌干海参40盒。杨某认为,经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自己购买的D牌海参的蛋白质含量未达到食品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此外,产品宣传册宣称该产品有治疗、疾病预防功能,涉嫌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此,杨某请求法院判令:该超市生活馆退还购物款52万元,并赔偿520万元。
武汉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说明书虽涉及宣传治疗、疾病预防功能,有夸大宣传的嫌疑,但并未针对食品安全进行了不实的表述。超市并未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杨某要求按照货款的10倍进行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限期退还杨某货款52万元,杨某同时退回40盒涉案D牌海参,驳回杨某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了解到,像杨某这样的“职业打假人”,在武汉有不少。这些职业打假人追求的目的与普通消费者的“退货”、“较真”、“赌气”不同,他们追求的目的是“三倍赔偿”或“十倍赔偿”,且购买商品数量和价格通常较大。
武汉市中院该案件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职业打假群体的兴起,依靠的是国家在法律层面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好政策带来的“红利”,能够倒逼生产、销售企业在细节方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但“职业打假人”应注意适度、依法、合理维权。
(作者:田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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