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李晓璐 通讯员程喆 童颖
“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平台加大促销、打折力度,以红包、优惠券、超低折扣、超前预售等方式吸引消费者。
从去年全省工商系统12315平台“双十一”及后期接受处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来看,涉及网购的诉求量激增,集中反映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拖延发货、虚假宣传、快递延误等问题。为此,昨日省工商局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提醒,揭露五大网购陷阱。
陷阱一:先抬高原价再打折
“双十一”期间大部分网络商家让利明显,但也有商家故意先抬高原价再打折,造成优惠幅度大的假象,或者通过设置复杂的促销方式,忽悠消费者。
工商提醒:货比三家 别盲目抢购打折商品
理性网购,不盲目抢购打折的商品。购买前货比三家,可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比对促销商品的价格变化,避免被虚假折扣忽悠。同时应谨慎购买网上售价与线下价格相差悬殊的商品。
陷阱二:刷单炒销量和好评
消费者在网购时,通常会查看商家的店铺销量和好评率。不过,需提防不法商家通过刷单炒信用。单纯因为高销量而选购,往往容易上当。
工商提醒:中差评或许更有参考价值
不可轻信网店成交量、好评等信息。如果一件商品销量很大、评价无几,就要留神是否因退货率高造成。如果一件商品的评价内容中充斥着清一色的长段文字好评、内容大同小异,就有虚假好评的嫌疑。消费者可以着重查看“买家秀”,即带有商品实拍配图的评价,中、差评内容可能更有参考价值。
陷阱三:抢红包暗藏钓鱼链接
趁着“双十一”的热潮,不法分子骗术可能打着抢红包、中大奖、幸运抽奖、扫二维码得优惠等旗号,引诱消费者在不经意间点击钓鱼链接,盗取用户钱款和个人信息。
工商提醒:别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务必选择大型、正规的网站购物,认准网页底部工商备案的红盾标志,谨防钓鱼诈骗网站。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弹窗,不要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要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切勿直接转账、汇款。
陷阱四:预付定金 买不成不退
“双十一”期间,网上很多商家都提前设置了预付定金规则,要求消费者预付定金方可低价预购指定促销商品,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定金则不予退还。
工商提醒:保留证据 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
预付定金不退属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应详细了解网购平台及商家的“双十一”促销规定,清楚定金、红包、优惠券等的使用方式和期限,与商家充分沟通,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信息,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
陷阱五:预售商品不能“七日无理由退货”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但有不少电商偷换概念,声称“预售类商品”或“定制类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
工商提醒:只有四类商品不能退
“双十一”期间购买的商品同样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以下四类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消费者退货时要保证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此外,还要注意采用积分、优惠券等形式付款的,商家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消费者。礼包、套装或满减优惠活动中的部分商品退货,导致不能再享受优惠的,根据购买时各商品价格结算,多退少补。
(作者: 编辑: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