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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规:2月1日起停车30分钟以内免费 违者可举报

发布时间:2017-01-10 07:31:08来源:SRC-269

机动车到底停多久免费?很多场所的规定不尽相同。

1月9日,湖北省物价局发布了《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作出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应免收停车费

和此前相比,新规中将对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推行差别收费,不同时段、不同车型收费都将不同。

30分钟内应免收停车费,只能延长不能缩短

“15分钟停车免费确实有点紧张,一不留神就会超时个几分钟。”市民陈女士前几天在汉口吉庆街附近路边停车,准备买点吃的打包,等取好餐回来时刚好过了几分钟,只好交了停车费。她感觉需要暂时停车的时间,经常在20分钟左右。

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办法》规定,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能缩短免费时间。

记者日前探访发现,目前,武汉国际广场等一些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大都是实行的15分钟内停车免费。道路停车的收费车位,也是15分钟内免费。

“按照新规,以后道路边上停车,也应在30分钟免费的范围内。”昨日,省物价局工服处处长孙楚斌介绍,新规将于2月1日起施行。

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不执行免费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另外,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建、内设停车场办理事务的车辆,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也应免收停车费。

将实行差别化收费,拥堵时段可收费更贵

部分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比如机场、码头、车站,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点),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规划配套建设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和以前相比,增加了轨道交通换乘站。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还有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省物价局介绍,对于实施政府定价收费的停车场,将实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车型大小不同收费也不同。

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施行级差收费。同一区域的停车,则要区分停车时段、车辆类型,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另外,还将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服务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

省物价局人士介绍,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缓解停车矛盾。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

违规收费可投诉,将被联合惩戒

在部分工业园区或写字楼,送快递的车曾因停车费问题发生纠纷,严重时给市民收取快递带来不便。

按照《办法》规定,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邮递车包括送快递的车,属于免收停车费的范围。”省物价局工服处处长孙楚斌介绍,免收停车费的这些车辆,一定要是“执行任务”的,比如正在送快递的,正在执行环卫任务的。

如果有违规收费怎么监管?省物价局人士介绍,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要在停车场所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方便群众监督。

对失信行为要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体制。比如,违规的相关责任主体可能会列入诚信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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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一)机场、码头、车站,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点),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规划配套建设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

(二)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四)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五)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建、内设停车场办理事务的车辆;

(二)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能缩短免费时间)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在规定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楚天都市报记者谢玲

另据武汉晚报报道

  湖北省停车收费下月起执行新规

  免费停车时间延至30分钟内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配建的内设停车场划归政府定价

  昨天,省物价局公布了新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月1日起施行,5类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免费停车时间延长到半小时。

  省物价局人士表示,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各地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相关收费标准时,要综合考虑停车场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停车场所,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定价。

  省物价局要求,相关经营者要在停车场所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如果相关停车场有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不执行免费规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将被查处。

  5类停车场收费由政府定价

  根据该《办法》,我省有5类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包括:机场、码头、车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处配套建设的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

  省物价局工服处相关人士介绍,按现行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的配建内设停车场,原则上是不收费的(特殊情况除外)。新版《办法》则将这类停车场明确划归政府定价,实行收费制。不过,到这些办公场所办事的车辆,可以免停车费。

  此外,对于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免费停车时间延至半小时

  新版《办法》中,列出了5种情况可以免收停车服务费。比如说,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等;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根据法律、法规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普通车辆的免费停车时间延长了。”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行规定,除医院、高等院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停车场外,车辆在其他停车场停车时间不到15分钟,可免交停车费。而新版《办法》则规定,停车时间不到半小时,可以免停车费。“这个免费时间,各地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能缩短。”

  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以计时或计次、包月、包年的计费。实行计时收费的,应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加快推行电子缴费技术,并鼓励对短时停车实行收费优惠。

  新能源汽车应享停车优惠

  对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所,我省将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的收费标准可以有别,“这主要是为了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省物价局人士表示。

  对不同区域的停车场,要根据停车供需状况、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等因素实行级差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实行低收费。

  对同一区域的停车场,要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对公立医院、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如果超过了一定停放时间,可实行阶梯式收费,通过累进式加价来缓解停车矛盾。

  此外,对新能源汽车的停车服务收费,应给予适当优惠。

  5种情形应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建、内设停车场办理事务的车辆;

  (二)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能缩短免费时间);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五)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在规定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

  记者符樱 通讯员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