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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委通报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旅游时高价买回一堆人造宝石

发布时间:2017-03-10 16:14:21来源:SRC-419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李晓璐 通讯员罗申华

昨日湖北省工商局召开3·15新闻通报会,会上省消委相关负责人对去年受理投诉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2016年湖北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617件,已解决26633件,解决率达96%。同时,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发展委等相关部门,通报了2016年各行业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高价买回的宝石是赝品

旅行社先行垫付赔偿款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游客张女士在湖北长江传媒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了越南8日游。行程中,张女士在旅行社指定的珠宝购物店购买了7样宝石共计花费人民币15300元。返程后,张女士将所购宝石送给专业机构进行了产品鉴定,鉴定结果为其所购宝石是人工合成宝石,与产品说明书不符。张女士当即向12301“旅游投诉与举报平台”投诉,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货,并承担鉴定费用1400元。

【处理结果】

经武汉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张女士参团资料合法有效,行程中所进的购物店确为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店,其宝石产品说明书和专业机构鉴定结果确实存在品质不符的情形,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的规定,旅行社应负责挽回或者赔偿游客的直接经济损失,随后旅行社在主动向张女士赔礼道歉的同时,先期垫付赔偿了15300元购物款和1400元鉴定费。

路虎爆缸索赔无果

消委介入达成和解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武汉消费者任先生向省消委投诉称:2015年12月,他驾驶路虎牌汽车行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孝感段时,发动机突然爆缸。该车购买时间不足三年,行驶里程5.6万公里,尚在汽车整车质保期内。任先生多次向路虎中国公司要求索赔,但4S店和厂家迟迟不给答复。

【处理结果】

省消委受理投诉后,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武汉路虎4S店和厂家共同承担汽车维修费用17万元。

网购家具货不对板

商家最终赔偿五千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武汉市消费者欧阳先生在阿里巴巴平台购买了5.1万元非洲酸枝家具四件套。10天后到货,消费者打开包装检查时,发现四件套中有三件规格款式都与样品不符,消费者质疑该家具网店以次充好,恶意欺骗。

经查,消费者网购的2.4米规格的电视柜,实际只2米;网购的双层雕花餐桌,实际是单层平面餐桌;网购的沙发是国宝熊猫款,但收货为孔雀款。

【处理结果】

省消委针对网店货不对板问题,通过“电商消费投诉绿色直通平台”督转至阿里巴巴。经协调,网店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换货服务,并补偿消费者5000元。

家装合同藏陷阱

消协协调促退款

【案情简介】

2016年6月,武汉市消费者虎女士与济南金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后,发现该合同存在诸多疑点,如:合同名称与公章不一致,合同中无相关违约条款等,感觉存在加价装修的风险,逐提出更改合同或解除合同遭拒。

【处理结果】

武汉市消协受理投诉后,经核查,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经组织双方协商,促成装饰公司全额退还消费者装修预付款和定金2.1万元。

水上乐园关闭拒退预付款

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以来,十堰市张湾区红卫工商所先后接到上百名消费者关于海韵水上乐园游泳馆以设备检修为名关闭场所,导致无法消费的投诉。消费者要求退还VIP游泳年卡、储值卡内余款,遭到商家拒绝。大量消费者通过各种方式集体维权。

【处理结果】

2016年2月25日,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向水上乐园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水上乐园于2016年3月10日前退回消费者各类游泳卡预付款。2016年3月3日,工商组织消费者代表与水上乐园经营者召开调解会议。经过反复多次协调,截至2016年3月23日共退回562名消费者预付款共计33.92万元。鉴于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行政违法,十堰市局张湾分局依法立案调查,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私改二手车里程数

商家被判赔2.5万元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16日,消费者王某向宜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称其于2015年1月29日从宜昌市西陵区盛世二手车经营部购得一辆二手汽车。10月底,该车因出现故障被拖至上海4S店,需进行变速箱及控制单元升级。但4S店通过调取保养记录发现,该车在2014年8月份进行保养时登记的里程数为87000公里,而当时,该二手车仪表盘上显示的当前行驶里程数为42600公里。因此,4S店认定该车公里数更改,依据该品牌汽车售后承诺,不能对调整过行车里程数的车进行变速箱及控制单元的免费升级。王某随即向工商部门投诉。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组织双方展开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支付消费者因为更改公里数而不能免费升级变速箱及控制单元的损失共1.5万元,另外赔付消费者精神损失等1万元,合计2.5万元。同时,宜昌市工商局西陵分局对该二手车经营部更改行驶里程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李鬼”无信携款跑路

“李逵”有义履责担当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襄阳市阮女士等40余名消费者,联名向襄城区消委投诉称,襄城区“东尚”倍乐健身会所突然停业,老板失联,购买的健身预付消费卡未使用或未使用完,消费者退款无门。

【处理结果】

经襄城区消委核查,“东尚”健身会所在襄城区有三家正规连锁店,消费者投诉的“东尚”倍乐健身会所为个体户经营,与“东尚”字号健身会所实际并无关联,存在“傍名牌”误导宣传行为。襄城消委立即联络另三家“东尚”字号健身会所进行了协商,三家店均表示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安排场地和教练,接收300多名已办理健身卡的会员,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

导游夹带假药回国销售

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责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10日,黄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曾某销售假药案立案侦查。11月26日,公安机关查扣价值60万余元的泰国产“yanhee”、“SL”、“DC”等三个品牌的减肥药若干。成功抓获国内销售负责人胡萍等4人。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样品进行检验,发现样品中含有西布曲明等成分,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其为假药。

【处理结果】

2013年以来,曾某在泰国购进上述减肥药,委托到泰国的导游回国时夹带入境,交胡萍等人通过微信等方式做广告进行销售。2016年9月,胡萍等人犯销售假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曾某被公安机关实施跨境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