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刘天纵 通讯员祝科、雷勇)9月29日,国家电网公司捐建湖北的23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放首笔收益,宜昌市秭归县界垭村支书李芹发领取了该村电站首笔28254元的发电收入。
按照“精准扶贫、村务公开”的原则,李芹发向从事光伏板清扫公益岗位的贫困群众杜远寿支付了300元工资,还看望了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袁学龙,村民们笑得乐开了花。
今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出资4.37亿元,在定点扶贫的湖北省“三县一区”(秭归县、长阳县、巴东县、神农架林区)2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建设2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投运后捐赠给村集体,帮助近3万户10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该工程于6月中旬全部建成投产,截至9月27日,23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已累计发电1905万千瓦时,产生发电收益1867万元(6到8月为光伏发电高峰),预计每座电站每年收益19万元左右。目前,由国家电网公司按标杆电价支付的发电收益将按月结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部分需要审批后结算。
(作者: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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