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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首次纳入季度GDP核算 核算后湖北省前三季度GDP总量略有增加

发布时间:2017-10-20 12:57:30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郭习松、通讯员吴晓秦)三季度湖北省首次将研发支出纳入GDP核算。在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吴中志表示,纳入后湖北省GDP总量、速度和结构均有一定变化,但变化不大,主要体现在研发投入大的第二产业。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湖北省第二产业增加值总量略有增加,达11172.41亿元,同比增长7.5%;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9605.93亿元,增长7.7%;三次产业占比为11.1:44.5:44.4,二产比重有所提高。

  据了解,2016年6月,我国在国家GDP核算中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根据新的核算方法,国家统计局修订了1952年以来的GDP数据。

  2017年6月8日,国家统计局下发《关于将研究与开发支出计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通知》(国统字[2017]90号),明确了研发支出纳入地区GDP核算的基本方法和要求。根据安排,三季度湖北省已将研发支出纳入GDP核算。

  【小资料】什么是研发支出?

  湖北省统计局核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研发支出是指研发活动的支出。计入地区GDP的研发支出核算范围是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

  在我国的实际核算中,将研发产品按使用者性质分为市场生产者和非市场生产者两类,其中市场生产者指企业(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为主),非市场生产者指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机构(其他机构对应事业单位)。

  采用国际通行的总成本法来核算研发活动的产出总量,主要包括中间投入成本、劳动力成本和固定资产成本三部分;利用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人员工资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加权平均,构建研发投资价格指数,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核算不变价计算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