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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费已缴 税票发放迟缓致医疗费不能报销

发布时间:2013-01-31 06:14:44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汉阳居民王先生反映,孩子在汉阳玫瑰园小学读三年级,去年12月,在学校组织下,缴了20元学生医保费,今年1月17日,他带孩子到医院看病花了1000多元,缴费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王先生小孩的学生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这是怎么回事?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玫瑰园小学。其相关负责人解释,去年12月,学校已按汉阳区社保局要求,核定了学生人数,并代收了相关费用。但直到今年1月初,学校才收到税务部门的税票。1月4日,学校将2000多名学生的医保费足额交给了汉阳区社保局。

  对此,汉阳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汉阳区的学生医保由该局直接组织,按计划,各学校应于去年12月31日之前将款项交到区社保局,办理完结。但由于收费不齐或税务部门税票发放迟缓等原因,部分学校交费延迟。由于玫瑰园小学1月4日才上交费用,故该校学生的医保卡2月1日才可生效。在此期间,学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家长垫付,2月份可凭发票到区社保局按规定报销。 记者满达实习生李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