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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小学校长要持证上岗 职业道德必须学习

发布时间:2013-12-30 07:32:42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特约记者梁炜)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严格执行中小学新任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或拟任校长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在任校长也必须参加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改革、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职业道德、法制、安全教育也将作为校长培训的必修内容。培训情况将作为校长考核、使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