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为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去年底,湖北解放思想,打破藩篱,大胆改革,推出“科技十条”,授予高校、院所研发团队对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
随后,在执行过程中,反映出一些问题,是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我们正在研究解决。
坚冰已经打破,航道正在疏通。目前,在省政府总体协调下,“科技十条”的实施细则,正紧锣密鼓地制定,涉及科技、财政、地税、人社、检察等多个部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在相关部门都非常重视并支持细则的制定工作,协调比较通畅。等各部门方案确定后,还将进行整体协调,确保可操作性。
目前,各部门共同认为,科技成果不转化,就是废纸一张,评估价值再高,也只是虚拟的数字,不转化一点价值都没有,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巨大浪费,是真正的国有资产流失。
以往,由于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多、审批慢、转化难,不少地方面对有关政策,不是绕道走,就是踩着黄线走,或者只做不说。“科技十条”出台,就是让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在市场的主导下,真正发挥应有的价值和效益。“科技十条”及其配套细则,有望打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一种良性、有序的大循环。
高校能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知名度、影响力进而提升软实力;社会能通过顺畅的成果转化机制,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分享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政府则能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新产品、新需求,实现新的经济、税收增长点。国有资产、科研经费与学校、个人收益之间,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完全可以实现多赢。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