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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讯 (记者艾卿 通讯员叶志卫、陈明)3月1日起,国内首部“大城管”法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将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城市管理范围、细化城市管理标准。昨日,武汉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条例》进行解读。《条例》分5章,共79条,涵盖建筑景观、临街商业网点、建筑立面容貌、道路桥梁、公共排水等20多项内容,涉及20多个职能部门,并在城市综合管理的调整范围,与现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处理等方面均有创新及突破,着重破解城市管理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
其中,车窗抛物处罚额度提高备受关注。按照现行规定,一旦被举报并查实有车窗抛物行为,可由城管部门处以50元罚款。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后,车窗抛物处罚将加重——罚款200元。《条例》创新性规定,任何部门在巡查时发现的但不属于自己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或接到投诉举报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的问题,均应先予处置或制止,再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必须喊停。
面对眼下日益突出的违法建设、填湖、破墙开店等涉及多部门的城市管理新现象,《条例》着眼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大城管”格局,集成了相关法规,全面理清了各部门的职责,实现城市管理时间空间上的全覆盖,杜绝执法“空白点”“交叉点”“盲点”。
武汉市城管局副局长袁建梅介绍,作为国内首部城市综合管理类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进一步理清政府及部门责任,减少了部门间推诿扯皮,让城市管理参与者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作者: 编辑:艾卿 通讯员叶志卫、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