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平面图显示消防通道两侧没有消防前室,而在房产测丈表上,消防通道两侧新增两个前室(图中圆圈处)。
“我们全额交了款,合同也签了,现在开发商却说要多交1万多块。”昨天,多名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准备入住汉口姑李路新城俊园时,开发商却扣了钥匙,非要多交一笔公摊费。
每户要多交一两万
买下新城俊园3号楼18层一套房的刘先生说,自己是在2011年8月份买的房,当时签了合同付了款,交房期限为2013年1月31日之前。
今年1月底,刘先生找开发商办理交房、入住手续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因为面积增加了,必须多交15742元。“增加的面积到底有多少,按照什么样的方法算出来要交这么多钱,为什么之前签合同的时候不明说?”刘先生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但直到昨天,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3号楼共有30层、2个单元,每层楼每单元有6户人家,所有的业主都遭遇了与刘先生同样的事情。昨天,近百位业主向东西湖区房产局反映了此事。
新建的消防室需要公摊
因为着急入住,3号楼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业主交了这笔费用,拿到了钥匙,开始进行装修,叶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的房子面积为86平米,交房时开发商告诉她房间的面积增加了2.7平米,因此要多交1.6万多元,“我想,房间面积大了住着也方便,就交了钱。没想到,面积根本就没变化。”
另一位业主乔女士特意让儿子用红外线测量工具量了房间大小,发现根本没变化,“我们后来打听了才知道,增加的根本就不是房间面积,而是每个单元多修了两个消防前室,好像是消防审核不过关,整改后增加的。但设计不合格是开发商的事情,为什么要我们负责呢?”
记者在3号楼内看到,每层楼在楼梯间与走廊连接的地方,多出一个小房间,这就是需要进行公摊的消防前室。
开发商:面积正负3%属正常
多位业主表示,即使新增了消防前室,合同里本来就有了公摊面积,也都按照单价付了钱,再多付这一万多元,岂不是重复了吗?而且,签合同时,开发商为何不进行说明?签了合同要另外付钱才肯交房,这不是违约吗?
对此,该楼盘开发商湖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的黄经理解释说,新增加的面积的确是进行消防整改后新修了消防前室,但多收费是按照合同规定来的,“商品房买卖有个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只要差异不超过3%,就应该多退少补,增加的消防前室的面积没有超过这个限度,因此并没有违约。”
黄经理还说,当初预测面积是2010年3月测量的,消防审核结果是当年7月出来的,实测面积直到2012年9月才出结果,这时候很多业主都已经签了合同,并非开发商故意隐瞒。至于具体的分摊方法,黄经理称无法解释。
房产局正在调查和协调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的处长刘震,他说,购房合同里应该对面积误差进行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面积差异在正负3%以内,就应多退少补,“是否应公摊到每个业主身上,应该考虑合理改造和符合合同规定两个原则。面积发生了变化,则应该具体调查更改的原因,确定业主多付钱的结果该由谁来负责。”
一名房产交易方面的专业人士也建议,业主可以向东西湖区房产局房产测绘队申请进行测绘,也可以向市房管局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得到解释。
目前,东西湖区房产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协调。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