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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首出新规明确地下产权 小区配套地下车位可办产权证

发布时间:2013-04-26 08:26:58来源:SRC-220

  长江日报讯(记者蔡木子)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日,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解读该《规定》时表示,小区配套的单个地下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

  小区地下车位能不能办产权证?这问题长期困扰居民和业界,因为没有法规明确规定。现在《规定》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除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确定配套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外,其他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这意味着,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小区配套的单个地下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

  “《规定》得来不易。”市法制办人士介绍,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首次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为地下空间的土地供应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8年,武汉市就开始研究制定地下开发法规。但由于地下开发具有“不可逆”性,出于谨慎考虑,一直在等待地下空间整体规划编制。眼下,《武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已初步编制完成,地下开发才有据可依,《规定》才终于出炉,这是武汉首次用法规明确了地下空间具有产权。

  市法制办负责人解释:“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客观来说,停车位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准许办理产权证,可以给市民吃颗‘定心丸’。”

  按照《规定》,单个的地下商铺无法办产权证。市法制办负责人说:“考虑到地下商业空间对于防火、通风等后期维护要求较高,若分割给多个业主,或带来维护的困难,直接导致整个项目难以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