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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雾霾持续3天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发布时间:2013-06-18 06:34:22来源:SRC-13

     荆楚网讯 (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陆宜峰 傅立 实习生许奇)最高温连续3天超过37℃,企事业单位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持续强降雨,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应立即停课……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夏天除了高温外,最易出现的恶劣天气是水涝和干旱。征求意见稿规定,当最高气温连续3天超过37℃时,有关单位应缩短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户外作业应暂停。当日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强降雨仍可能持续的,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或学校应当立即停业、停课,高空、高强度、危险性大的户外作业应当暂停,户外集会和露天活动应立即停止。

     征求意见稿规定,当雾霾天气持续达3天、能见度小于3000米时,所有建筑工地渣土停运;除公交车外,所有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所有学校户外体育活动、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停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