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实习生黄怡 钱丽琼 何明霞)拆迁红线外的房屋、违建房屋,均纳入国家征地、测量范畴,致国家损失1900万元。昨日,武汉化工新城管委会下属的2名公务人员,均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受审。
据一审法院查明,化工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受政府委托,一度承担80万吨乙烯及配套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王某是公司土地部职员,李某则是新城下属八吉府街办干事。2011年10月,王某在协助征地的测量中,明知有4栋房屋在拆迁红线之外,但仍进行测量,致国家损失拆迁补偿款600万元,事后王某得对方给予的5万元好处费。此外,王某、李某二人在明知两栋房屋属违建且在红线外,仍受人请托进行测量,致国家损失拆迁补偿款1300万元,事后,王、李二人各收受感谢费7万元。
该案一审认定王某、李某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获刑8年、7年。但两人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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