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谌玲 徐丹丹)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与该市政府所属的武汉资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年底建成信息查询系统,对赖债不还的“老赖”登记造册以供社会监督其诚信。
据悉,法院将定期提供所有执行案件信息,包括当事人名称、住所地、案号、执行标的、执行进展等。届时,法官可通过专线进入公司所依托的信息平台,比对被执行人身份、信用交易、社会保险、车辆缴费、企业年检等。同时,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也将即时在该公司提供给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信用认证、资信评估中得到体现。
据介绍,武汉资信管理有限公司是武汉市政府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平台,为国资性质的信用管理服务机构。该公司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家级试点机构,将承担武汉市包括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的建设和运营。公安、工商、社保、房地等多个机构部门均将纳为征信系统信息提供单位。
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这意味着,一旦失信被纳入征信系统,从全部债务得到清偿之日起五年内,失信信息将被有效存档,在申请银行信用贷款、住房贷款时将无法通过“信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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