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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4万辆黄标车淘汰将“提速” 5年计划“除霾”

发布时间:2014-02-18 08:20:49来源:SRC-220

  我市“治霾”力度不断加大。17日,《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它确立了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5年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具体措施等,为我市“蓝天工程”的有序推进制定了一个循序渐进的时间表。

  【目标】

  PM2.5年均浓度

  较上年下降5%

  《行动计划》共分为4个部分,主要包括“一个目标、十大任务、三大保障”。其中,改善空气质量的总体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5年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为: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总体呈逐年增加趋势。

  昨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从今年起到2017年,我市每年的PM2.5年均浓度将至少要比上年减少5%,才能达标。

  2013年武汉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0天,优良率为43.8%。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数有63天,占全年总天数的17.3%。其中,PM2.5成为全市空气污染罪魁祸首,有177天超过国家标准限值,年平均浓度达94微克/立方米。PM10超标天数为111天,平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按照目前我市大气污染现状测算,基本解决城市空气污染问题至少需要20年。目前我市正联合环保部、清华大学、市环科院,共同制定《武汉市空气达标规划》,它将与此次推出的《行动计划》一起形成合力,力争在15年内,基本解决相关难题,使我市空气质量总体达标。

  目标分解之2014

  □ 开展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加强对空气质量变化和发展趋势的会商研判;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监测预警信息发布。

  □ 现有主城区火电行业燃煤机组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 除城市集中供热和电站锅炉外,全面完成二环线至三环线范围内755台燃煤锅炉、窑炉等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改造。

  □ 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

  □ 完成三环线内化工企业关停或者搬迁。

  □ 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柴油;

  □ 全面完成黄标及老旧公交车更新淘汰;

  □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基本情况调查,完成全市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 中心城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和化工区)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新城区达90%以上。

  □ 完成全市范围内堆场扬尘污染整治。

  □ 制定我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研究起草《武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程序立法。

  □ 制定出台黄标车更新淘汰财政补贴政策和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政策。

  □ 出台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

  十大任务

  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1、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2、推进工业企业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3、加大污染企业整治力度。

  4、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主责单位 各区政府、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等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5、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6、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

  7、发展绿色交通。

  8、推进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主责单位 环保局、交管局、交委、商务局、质监局等

  强化城乡精细化管理,减少面源污染排放

  9、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

  10、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11、控制裸露地面和堆场扬尘污染。

  12、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13、严格秸秆等废弃物焚烧监管。

  14、严格砂石开采扬尘管理。

  主责单位 各区政府、建委、城管委、农业局等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发展结构

  15、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16、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7、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18、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主责单位 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等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19、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20、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2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主责单位 各区政府、发改委、经信委、交委、科技局等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22、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格局。

  23、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

  主责单位 各区政府、经信委、环保局、园林局、国土规划局等

  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24、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25、提高大气污染应急能力。

  26、积极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主责单位 城管委、环保局、气象局、应急办等

  完善环保法规政策体系,创新环保管理机制

  完善环保法规政策体系,创新环保管理机制

  27、完善地方大气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28、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29、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30、创新环境管理机制。

  主责单位 法制办、环保局、交管局、建委、发改委等

  强化科技支撑,壮大环保产业

  31、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

  32、加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和推广。

  33、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主责单位 科技局、发改委、环保局、气象局等

  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扩大公众参与

  3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35、强化企业信息公开。

  36、加强舆论引导。

  37、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行动计划》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

  将对各区实施“差异化”考核

  为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合力,《行动计划》首次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并将10大主要任务的37项措施,进一步细化成154条具体事项,涉及全市60余个部门和单位。

  《行动计划》明确,全市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本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区、部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同时建立健全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改善空气质量长效机制。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

  空气是流动的,如何按行政区划进行考核?昨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会遵循“差异化”原则,去年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达94微克/立方米,各区可参照这一指标,污染较重的区有必要花更大力气进行治理,削减其污染排放总量。

  14万辆黄标车淘汰将“提速”

  今年起

  全面开展机动车环检

  随着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污染排放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行动计划》提出,分3年淘汰我市现有的14万辆黄标车,而这一工作将提速,有望提前一年完成。同时,今年起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污染排放为低空面源污染,其氮氧化物排放占全市31%,每年新增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2000吨,其中黄标车氮氧化物排放占机动车排放总量58%,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为严重。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与控制处相关负责人称,我市机动车的绝对数量并不算最大,机动车的氮氧化物污染情况排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倒数第2位,主要受我市机动车油品质量、车辆状况及行驶状况较差所限。

  因此,《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更新淘汰,并制定出严格的时间表,今年,全面完成黄标及老旧公交车更新淘汰;明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5万辆黄标车,全面淘汰财政拨款的黄标车;2016年,基本淘汰现有的14万辆黄标车。

  据悉,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关于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办法的相关操作细则,将淘汰工作提速。计划提前1年,也就是在2015年底,淘汰全部14万辆黄标车。

  同时,今年还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昨日,市车防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建成的环保检测线有38条,上半年如果可以建成60条的话,即可全面启动相关检测。

  此外,环保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利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信息化管理,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至三环线(含)以内道路。

  未来之城享绿色交通

  着力打造

  “公交都市”

  细读《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后发现,我市未来5年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并首次提出“公交都市”概念。

  《行动计划》显示,除政府部门新增或者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将不低于50%外,公交、环卫等行业也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到2015年,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的比例达到65%以上,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同时,新增或者更新的出租车应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

  《行动计划》还要求,我市将全力打造“公交都市”,将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建设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网络,完善公共交通换乘系统,建立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并研究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