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 唐煜 通讯员 郑晖 陶涛)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市纪委25日印发《关于做好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处理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把握升学就业、婚庆高峰等时间节点,开展重点抽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大操大办或者借机敛财问题。对发现的违反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中秋节、国庆节临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全市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一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执行报告、承诺制度,或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际情况与报告、承诺情况不符的;二是操办除亲属(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以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的;三是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的;四是违反规定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由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该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的;五是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六是违反规定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七是在职党员干部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或者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的;八是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物的;九是其他违反《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12月以后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要限期整改纠正;要认真查找在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自行整改到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前报告制度、事后核查机制,将贯彻执行禁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屡禁不止的,要追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作者: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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