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民在武汉中院争相咨询立案事宜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 聂丽娟 通讯员王田甜 梁学东)昨日,全省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武汉中院第一起立案仅用20分钟“搞定”。
上午8时30分,某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代理人第一个向立案法官递交了立案材料,该案涉及一起425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该代理人在法官指导下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在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后,法院当场予以登记立案。案件登记过程仅仅用了20分钟。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于5月1日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
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现行的立案审查制,法官不仅要审查证据,还会初步探讨案件输赢,有时会因一些原因造成立案难。新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性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符合诉讼法要求的,当场登记立案。因此,在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将诉状提交给法院时,一个诉讼就开始了。
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当场不能判定的,应限期决定是否立案。限期内无法判定的,应先行立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是否立案的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另外,对于虚假诉讼,以及企图通过诉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法院可实施行政、司法或刑事处罚。
据介绍,昨日,全省三级法院各类案件共当场登记立案1325件,其中,民事案件977件,行政案件236件,国家赔偿5件,执行案件71件。民事案件同比持平,行政案件受案有较大增幅。武汉中院立案174件,与该院此前日立案数相比增长1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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