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高星 通讯员王田甜 成艳秦)“有当事人,因20年前其孩子欠学费未及时发课本问题,认为给其孩子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求教育部门行政赔偿,而其孩子已经在读研究生了。”昨天,武汉市中级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一个月以来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针对行政诉讼类案件暴增的情况,该院行政庭庭长张泽斌解答,老百姓维权意识提高了,但对立案登记制理解还存在偏差。
该院副院长李光明介绍,自5月1日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武汉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8345件案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5866件,行政一审案件565件,刑事自诉案件43件,执行案件1871件。民事一审、刑事自诉及执行案件的同比、环比上升近10%;行政一审案件首月立案环比增长77.67%,同比增长382.91%。武汉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进表示,立案登记制保障老百姓的诉权,法院将提供最大便利,为老百姓打官司服务。
为什么行政案件增加如此明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泽斌解答:行政案件增长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党中央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二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群众对法院工作有较高的期望值,希望法院帮助解决问题;三是《行政诉讼法》有较大幅度的修订,扩大了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从以前的“具体行政行为”扩大到“行政行为”,二字之差,范围大了许多。之前被告为区政府的案件管辖在区法院,现在全部归中院管辖,因此,改革对于中院的影响尤其明显;四是伴随着武汉市的城市发展,征地、拆迁类矛盾比较多,导致了此类群体性行政案件的增加。
江汉区法院昨也召开新闻发布会,法院的行政案件也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7%。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