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李思 通讯员冯威 沈军)4月17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即日起,非武汉户籍人员凭武汉居住证,即可在汉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必再往返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即日起,持武汉合法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办证材料,可在武汉各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除赴台定居外的各类赴台湾地区签注。申办过程中,武汉警方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其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发出入境证件,证件申请仍由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证件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
据了解,新政策实施后,此前施行的省内和跨省办理出入境政策仍继续施行。相比而言,新政策手续更为简便,原政策根据在汉就学、就业、年龄等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新政策统一规定为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跟武汉户籍居民相同;新政策可申请证件种类更多,原政策规定外省户籍人员在武汉只能申请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新政策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办理。同时,新政策也更为宽松,原政策规定户籍地没有开放赴港澳个人游的申请人,在武汉只能办理团队游签注。新政策规定,持武汉有效居住证,可申请办理赴港澳个人游签注。
目前,武汉属于我省开放赴港澳个人游、台湾个人游的城市,便民政策实施后,持有武汉居住证人员,凭居住证、身份证和相关申请材料,可在武汉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个人游类签注。
据了解,该项举措是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要求的具体举措。经过认真准备,今日该项便民举措正式在武汉实施。
(作者:陈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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