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蒋先生反映,他的老伴在富海物业武昌火车站项目部做保洁,6月30日晚突发脑溢血,目前还在医院抢救。第二天,另一名保洁员也晕倒,已被诊断为脑死亡。
蒋先生说,他的老伴张女士今年60岁,通常值一天再休息一天。6月29日,张女士值完班后,第二天本应休息,被安排去替家中有事的同事值班,当晚发生意外,送医后检查为脑溢血,至今已做了三次手术,花去了7万元,公司垫付了1万元。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天佑医院,张女士还躺在重症监护室。无独有偶,张女士的同事64岁的李女士在7月1日晚也晕倒在地,同样是脑溢血,医生已宣布其脑死亡。
李女士的儿子高先生说,公司垫付了5万元医药费,后期费用还在协商。富海物业武昌火车站项目部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公司联系送医,并通知家属,配合治疗,公司领导也到医院看望慰问,不过跟家属协调暂时没有结果。
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伍认为,工伤的认定仅存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者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或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两位保洁员超过55岁退休年龄,与保洁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建议家属向保洁公司要求人道主义补偿。
楚天都市报记者刘闪李辉
(作者: 编辑: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