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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国人“单一窗口”揭牌 外籍人员办证跑五趟变跑一趟

发布时间:2017-08-26 07:19:56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智宇 康鹏 通讯员杨槐柳 肖婷婷 杨玉红)“这是您和您先生的永久居留身份证,请您收好!”25日一早,武汉市民之家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刚刚开张,就不停有外籍人士前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25日,市国际人才自由港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正式揭牌。湖北(武汉)自贸区、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也同时开设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

25日,江汉大学留学生Asasu Stanley一大早就来到政务中心办理外国人居留手续。Asasu来自非洲加纳,来中国已经2年。“以前办证要去汉口,路很远,现在方便多了。”Asasu说。

神龙公司外事专办员黄永江带着法国发动机工程师法兰克,到距神龙公司仅2公里外的武汉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居留许可,仅10来分钟就办完了。“很方便!”法兰克连声赞道。

“我办了十几年的外事业务,以前为外国专家办理居留许可,要带着专家本人跑汉口的市民之家,武昌的外专局、检疫局等地方,还要在多个窗口排长队。”黄永江介绍。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单一窗口”将原来分属招才、公安、外专、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5个部门的外国人证件业务“五合一”,各部门实现派驻服务、派员联办、授权联办,从网下办理逐渐过渡到网上办理,从集合办理逐渐过渡到集成办理,外籍人员办理证件业务由跑5次变为只跑1次。

近年来,为打造武汉国际人才自由港,我市陆续推出72小时过境免签、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等出入境便利政策。此次开张的,是全国首个“五合一”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一城多个“单一窗口”,也是创新之举。

下一步,市政府还预留了外国人学位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等招才引智相关的窗口。

25日上午,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武汉市国际人才自由港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正式揭牌。图为民警为外籍人员办理业务 记者许魏巍 摄

十项新政为外籍人才开通“快车道”

重点高校留学生无工作经验可申请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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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打造人才自由港的意见》。其中,具体推出了十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

25日设立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的同时,十项出入境便利政策也一同推出,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为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为外籍华人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为外籍学生开放创新、创业渠道;为企业、单位自主选择境外人才提供便利。

政策一

开设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快车道”。除国家“千人计划”外,符合湖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湖北(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武汉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出入境政策协调小组制定的人才标准,经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解读:新政放宽了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增加了武汉市“武汉城市合伙人项目”“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地方引才计划,扩大政策惠及面,为我市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开设“快车道”。

政策二

建立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外籍人员已在本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30万元人民币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人民币以上(收入和纳税标准根据规定定期调整并予公布),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解读:新政取消在汉就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的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采用挂钩工资和税收等方式,建立由市场主导、门槛透明简洁的市场化人才申请永久居留途径。

政策三

放宽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单位类别、职务级别及工作、居住时限要求。在汉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部海外留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部门、网站(学信网)认证,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外籍华人在汉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解读:新政对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达到居留时限要求的外籍华人,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鼓励外籍华人来汉创业乐业。

政策四

放宽外籍华人签证和居留有效期。对来汉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汉工作、学习、团聚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解读:新政允许来汉工作、学习、洽谈、团聚的外籍华人可申请长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签证,给外籍华人出入境及停居留提供了最大便利,此政将增加外籍华人的归属感和作为“中华儿女”的自豪感。

政策五

支持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取得我国重点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在汉创新、创业的外籍学生,可以凭学历学位证明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

解读:武汉外国留学生数量全国排名前列,现行政策规定外国留学生来汉就业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新政为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优越的政策利好和孵化支持。

政策六

允许外国留学生直接就业。对符合学历要求,被我市有关单位聘雇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以按规定办理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新政突破了留学生工作经历和工作签证的硬性要求,开辟了留学生来汉就业渠道,丰富拓展我市百万大学生“一留一回”引才政策,助力打造武汉人才高地。

政策七

支持外籍青年人才进行实习活动。受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单位邀请来汉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在汉进行实习。前者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

解读:新政有利于增加武汉城市国际化元素,促进产学链全球延伸,形成企业、高校与留学生的多赢局面,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政策八

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申请范围。在汉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新政允许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外籍人员申请长期居留。突出对外国人遵纪守法等社会信用的考核,降低外国人一年一办的行政成本,解决多数外国人实际需求。

政策九

允许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多岗位兼职。属急需紧缺的产学研复合型外籍人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工作类居留许可上加注“兼职”后,可以在产学研不同岗位兼职创新创业。

解读:新政允许产学研复合型外籍人才可在产学研不同岗位兼职创新创业,有利于尽可能多的吸纳外籍高层次人才,强力助推科教资源转化发展优势。

政策十

扩大外籍人才办理口岸签证的范围。企事业单位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持有效工作许可证明来汉工作,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解读:新政允许经市招才局、市自贸办或武汉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出入境政策协调小组认定,企事业单位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新政下放了外籍人才享受口岸签证认定权限,为企业、单位自主选择境外人才提供口岸便利。

(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杨槐柳 肖婷婷)

10条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