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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武汉排出这张“时间表”

发布时间:2017-09-25 22:26:28来源:长江日报融媒体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25日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黄金波)2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四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武汉市治理乡镇生活污水专项工作方案》出炉,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排出具体时间表。到2018年底前,全市72个建制镇乡镇(街道、管委会)生活污水设施项目将全面建成投用。

  今年3月,武汉印发《武汉市“四水共治”工作方案(2017-2021年)》,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建成投用;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乡镇污水治理全覆盖,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污水治理工作体系。

  围绕这一目标,刚出炉的《武汉市治理乡镇生活污水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实施步骤。

  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武汉将具体实施五大任务:新建8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34座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完成约1430公里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已建合流制管网同步完成改造;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已建的全部增设在线监测设施;规范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污泥集中处置设施。

  实施时间为,2017年12月前为各新城区加快编制实施方案的准备阶段;2018年1月至10月,开工建设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开展试运行、项目验收阶段。

  据了解,治理乡镇生活污水工作目前已纳入“四水共治”监督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建设后设施运行不正常、建设内容未达到规定目标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对造成重要环境污染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市四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乡镇生活污水同样也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在设施新建、升级的基础上,还需积极引导群众革除陋习,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