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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八折买房”细则征意见:在汉创业就业满1年可申请

发布时间:2017-11-25 07:31:18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朱泽)武汉大学生“八折买房”有了实施细则,昨起公开征求意见。前日,武汉市房管局就《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就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筹建、租售、使用、退出等多方面进行了细化。

低于市价20%购租保障房

8月26日下午,在武汉百万校友资智回汉——武汉大学专场上,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透露,武汉近期将推三大核心工程,助推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其中,将争取让大学生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买到房子。武汉要让大学生“八折买房”一时轰动全国。

前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具体操作进行了细化。意见稿明确界定,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售价格,限定使用和上市交易权利,面向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租赁和销售的住房,包括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大学毕业生,则是指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的毕业留汉创业就业人员。

意见稿明确指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租赁等多渠道筹集,实行封闭运行、循环退出。中心城区在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就地还建住宅面积后的6%配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

工作满一年可申请保障房

意见稿中规定,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创业就业满1年,在武汉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如何申请购租大学生保障房?意见稿规定,租赁和购买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或摇号分配制度。审核及分配结果通过各区政务网站公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通过“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或各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还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得上市交易。

购房人如需出售或退出,拥有完全产权的,由项目开发企业按照届时市场价的80%优先回购,项目开发企业放弃优先回购的,购房人可按照届时市场价的80%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拥有共有产权的,由共有产权人按届时市场价优先回购大学毕业生持有的80%份额,共有权人放弃优先回购的,购房人可按照届时市场价将其持有的产权份额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新购房人获得房屋性质、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11月23日至11月29日),欢迎大家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电话:85482311 邮箱:6949337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