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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小排量乘用车销售迎小高峰 1月起恢复10%法定税率

发布时间:2017-12-11 08:32:54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先宏、通讯员镇光荣)2018年元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购税将恢复按10%法定税率征收,这意味着一辆10万元小排量汽车,需多缴2500元左右税款。受此影响,武汉市小排量车销售迎来了一个小高峰,11月,全市办理小排量车纳税申报达2.4万辆。

来自武汉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的数据显示,1月至11月,武汉市共有16.1万辆小排量车享受了减税优惠,占办理纳税申报车辆的50.9%,11月,全市办理的小排量车纳税申报车辆达到2.4万辆。该局相关人士说,离小排量车车购税恢复按10%法定税率征收还有20余天时间,可以预见,近期小排量车销售将会达到今年的高峰。

据统计,2015年 10月至2016年12月,武汉市共办理减按5%征收车购税小排量车31.1万辆,减税14.3亿元,单车减税4590元;2017年1月至11月,办理减按7.5%征收车购税小排量车16.2万辆,减税4.1亿元,单车减税2530元。两项合计,共办理减税车辆47.3万辆,减税18.4亿元。

武汉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提醒大家,自2018年1月1日起,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购税税率将恢复为10%的法定税率,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