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郑玮)近日,湖北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到武汉市,就《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流入人口与流出人口都要服务到位
据了解,截止2012年6月20日,我省共采集录入流动人口10270955人,其中流入人口4193676人,流出人口6077279人。
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立法的触角面不仅要在流入人口上,也要在流出人口上。
武汉市综治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处处长潘茵介绍,武汉市积极完善市、区、街、社区四级组织体系、设置了1283个社区流管站,并配备专职协管员3878人,夯实了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基础;为流动人口免费办理100万张《武汉市居住证》,同时将居住证与武汉市城市"一卡通"两卡合一,拓展了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功能;实现人房共管,强化"以房管人",促进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制度化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建立了涵盖流动人口各项信息的内容,并联通市直相关部门和社区服务管理站,实现网络化管理。
在服务中加强管理,以服务促管理
武汉市在劳动社保、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公共卫生、公安交管、赴港澳签证和房屋居住共七大项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强调,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业权、居住权、教育权和救助权等权益也是此次立法的重中之重,他认为,在流动人口的均等化服务和保障权益的服务中加强管理,以服务促管理,是体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体现,是让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好途径。
刘友凡要求,要设身处地的为流动人口考虑,要让他们感受到关注和尊重,要带着感情为流动人口立法。
在管理创新中增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刘友凡认为,各部门要在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层面进行创新,在部门、网络网格和资源整合上创新,促进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对接沟通,要创造条件,通过各项评选活动增强流动人员的社会融合度,成为武汉市的新市民。
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体系,对空心家庭、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群体进行关照,对恶意拖欠流动人员工资、拒绝赔偿流动人员工伤保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
刘友凡强调,流动人口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武汉市作为特大城市,是流动人口的重要聚集地,目前,武汉市在流动人口的管理已经纳入国家试点,武汉市各职能部门也通过先行先试,结合实际情况创造了很多经验,刘友凡认为这些好的经验要加快推广
(作者: 编辑: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