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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凡就水路交通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2-11-03 04:41:40来源: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保林)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到武汉市就《湖北省水路交通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刘友凡要求,要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独特地位和优势,推进湖北跨越式发展。要从构建重要战略支点,贯彻省委关于构建中部交通枢纽的战略部署出发,明确立法宗旨,完善立法思路。要科学、系统、综合、超前规划,形成港口、园区、新城、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区域规划和水路与公铁航空等运输方式的联运规划;要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完善投融资平台;要深化省部共建,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在航道建设上,要畅中游、通支流、达千湖,建设水上高速通道,形成干线、支流、湖泊运输网络;在港口建设上,要解决好港口市场化和临港经济的发展问题;在水上安全上,要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整治船舶运输中的危险品和三无产品,完善航运事故保险体系;在生态保护上,要推行节能环保措施,保护珍稀水生生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