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建议提案办理方式 注重建议提案办理成效
省发改委
2008年以来,我委共承办建议提案1320件。
一是推进协调督办制。委办公室明确专人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协调明确各处室承办职责,根据各处室回复情况按期开展督办,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各项难题,定期通报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质量和办理进度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办理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落实现场办理制。除省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提案之外,我委按照“承办10件到20件建议提案的处室,必须有1件现场办理;承办20件到30件建议提案的处室,必须有2件现场办理;承办30件以上的处室,必须有3件现场办理”的原则,确定我委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由委领导带队实地解决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建议提案现场办理的辐射效应。
三是实行跟踪服务制度。对重点建议提案,不仅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代表委员们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在回复意见后,依旧和代表委员们积极联系,报送有关材料,让代表委员们及时了解工作进度。
四是完善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我委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了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把办理工作明确到处室,明确办理工作的时间和节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