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王新风)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家论证会,就2013年至2017年五年立法规划和2013年度立法计划进行论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出席会议并讲话。
论证会上,与会专家从编制立法规划的基本原则、立法的重点领域,立法规划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地方特色,自主性立法与实施性立法等进行了论证。
刘友凡强调,五年立法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要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落实立法工作新要求;要体现法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助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要体现湖北地方特色,服务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凸显荆楚文化和九省通衢的优势;要体现立法资源的集约利用和节约利用;要体现法规制定与法规配套、立法与监督、立法与立法后评估联动。
(作者: 编辑:通讯员王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