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董育雄 通讯员 陈宓夷)4月28日上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决定此次常委会会议于5月下旬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2013年-2017年)(草案建议稿)》、《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草案建议稿)》,讨论了《推进企业创新 增强发展活力——关于我省企业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决定,将以上立法工作规划草案、法规草案等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武汉、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有关人员法律职务的情况报告》、《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方案》、《关于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的方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成员建议名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王玲、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
(作者: 编辑:董育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