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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请 7单位成新年首批整改对象

发布时间:2013-01-08 05:29:20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念明、通讯员陈琳)昨日,鄂州市纪委对元旦期间违规使用公车的7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到市纪委说明情况,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是防治公车私用私驾、公款吃请等“节日病”的关键节点。鄂州纪检监察机关及早谋划,提前给党员干部打廉政“预防针”。在当地媒体滚动播发节日廉洁自律文件;印制廉政台历和廉政贺卡,分发给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利用移动平台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予以温馨提醒;下发专门通知,出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参与各种形式赌博活动等五条禁令。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防治“节日病”的第一责任人。对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节日病”问题突出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为把规定落到实处,鄂州市、区、开发区纪委派出巡视组,分别对各级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便于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