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落脚点是富民惠民
——起草组解读实施意见
《推进幸福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勾画了幸福湖北建设的路线图。记者就幸福湖北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采访了起草组成员。
基本原则:富民惠民
我们要建设的幸福湖北,以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幸福为根本目的,以创造幸福生活和建设幸福社会为核心价值追求,是物质富裕、安全和谐、生态优美、宜居宜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文明进步的有机统一,基础是物质财富丰裕,根本是社会公平正义,支撑是精神文明彰显,前提是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是生态环保宜居。
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富民惠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积极作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改革创新,长效推进。《实施意见》把保障与改善民生作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上。
阶段目标:“十个确保”
总体目标是: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尽快把湖北建设成为物质生活丰裕、人民精神愉悦、社会平安和谐、生态环境舒适的幸福家园,让全省人民生活得更加富裕、更加安全、更有保障、更有尊严。
阶段性目标是实现“十个确保”:确保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困难群众住上平安房和安居楼、确保群众出行便利、确保实现充分就业、确保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确保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全省社会总体和谐稳定。
共建共享:量化指标
幸福,既是人的主观感受,也有客观评价标准。《实施意见》既在宏观层面进行了整体部署,又从微观层面量化了具体指标。
比如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加快收入增长,其中,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具体目标量化为:每年扶持创业5万人,带动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每年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比如投入方面,规定各级政府要将不少于70%的新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投入民生。
(作者: 编辑:李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