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少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在最高法院指导下,遵照省十一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认真履职、公正司法、从严治院,着力提升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为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五年来,我们完成了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43757件,审、执结1721506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30.76%和31.64%;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35232件,审、执结34999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117.84%和121.82%,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年来,我们实现了审判质量的赶超跨越,在全国法院案件质量综合评估中的排位进入前十,呈现出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执行到位率持续上升,改判发回率、信访投诉率逐年下降的良好局面。
五年来,我们加快了改革创新的前进步伐,量刑规范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两窗一委”便民服务机制在全国先行建立,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全国率先推行,多项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五年来,我们提升了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先后有333个集体和469名个人受到中央、省级表彰,涌现出李要兵、李冲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模范,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变。
五年来,我们加大了基层基础的保障力度,基层法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建立,执法办案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覆盖全省法院的信息网络全面建成,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