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见习记者 汤炜玮 通讯员 陈群安 关国祥
“家事纠纷不像其他案件可以按标准量化情节,有更多的人情,处理不好,案结了、情没了、事未了。”4月9日,武汉市硚口区家事法庭庭长沈慧说。
2009年3月,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在仁寿法庭成立了全省首个家事法庭,受理婚姻家庭、继承、变更抚养和收养关系,以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纠纷。家事法庭的法官大部分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有丰富的审判经验,能够快速找出家事纠纷症结所在。
去年年底,张红(化名)来到家事法庭,要求跟老公王飞(化名)离婚,因为王飞冷暴力。法官宋艳琼负责这个案子,通过和双方当事人交谈,得知王飞本来就不善言辞,加之近几年失业、精神压力大,越发不愿与人交流;张红承担着家庭重担,却得不到心理上的安慰,才酿造出矛盾。宋艳琼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在其建议下,王飞给妻子写了一封道歉信,张红明了丈夫的痛苦,矛盾化解。“我们专门为当事人安排了15天的冷静期。”家事法庭副庭长李之良说,案子受理后15天以内不判决,先做调解工作,调解2次以上仍不服的才判决,避免当事人因为冲动而至家庭离散。“以前只是仁寿街的家事法庭,现在整个硚口区大部分家庭纠纷都来这儿了。”沈慧说,为了更加多元化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硚口区法院正与硚口区妇联、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婚姻家庭案件委托和协助调解机制。特邀50名优秀妇联干部、社区调解员以及心理咨询师担任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员,建立区、街、社区(村)三级调解工作网络,推行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判后回访调解,在导诉、立案、调解、审理、判决以及判后各个环节发挥作用。
据介绍,硚口区法院家事法庭去年受理案子478件,今年第一个季度为100件。
(作者: 编辑:汤炜玮 通讯员 陈群安 关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