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廖志慧)公共财政资金来自哪里、用在何处、发挥了什么作用?今日,省级部门集中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晒”出账本,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省级部门统一公开部门预算,在我省尚属首次。
今年两会上,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中要求:“在省人大批准预算后,省财政部门应及时公开政府预算;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两个月内,各部门要公开部门预算,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记者获悉,此次公开的部门预算基本格式和内容有规范化要求:一是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等情况,二是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是本部门收支预算表的简要说明。
从现有科目设计看,预算主要有两种分类,一是按照支出功能划分,如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二是按经济分类划分,如水费、电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
记者从省旅游局、省农垦局、省民宗委等部门获悉,公布的部门预算均列出了预算单位和人员构成情况、单位主要职能。在预算支出一项中,大部分部门列出了“类”、“款”级科目,有部分单位则细化到“项”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单位还将公布群众热议的“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一小步,打造阳光政府一大步。省农垦局财务处负责人说:“敢向老百姓公开账本,让纳税人知道钱用到哪里去了意义重大。”武汉大学财税系主任卢洪友教授认为,民主透明的公共财政体制,能有效制约公权力,只有预算透明,才有“看得见的政府”,人民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专家观点
预算报告要让群众看得懂
武汉大学财税系主任卢洪友教授认为,预算报告不仅应当公示,还应该让群众看得懂。
此次公布的部门预算大多数为“类”、“款”,少数细化到“项”,细化到“目”一级的几乎没有。“照目前情况看,公开程度远远不够,这些预算是否能给纳税人提供良好合意的公共服务?公众很难作出有效判断。”卢洪友说。
他认为,政府部门预算可以更公开,应细化到“目”一级,并公开每项标准。“以教育部门为例,每一项开支的标准要公开。多少用于教师工资?多少用于职工福利?多少用于校舍建设、房屋修缮?公开到这个程度,才能发挥出预算的真正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也认为,省级部门公开的预算仍需改善。“内容不统一,深度不够,只有预算数,没有执行数。”他说,今年是中央各部门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的第4个年头,将“三公”经费预算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是此次预算公开的一大亮点,湖北应朝这一方向努力。
记者目前掌握的6个部门预算中,只有1个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情况。
“预算公开是一个渐进过程,毕竟刚刚起步。”卢洪友说,“预算公开最直接的作用是防范腐败,但更重要的是让群众看到政府能把纳税人的钱管好、用好,这才是预算改革的最终意义。”
(作者: 编辑:廖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