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万莎)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调研组在武汉市就修改《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户部巷汉味风情街工会联合会、东湖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与武汉市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企业协会、行业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了解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征求对《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
王建鸣指出,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他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修改条例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协商机制,规范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强化集体合同的监督与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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