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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重申中秋国庆期间作风方面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3-09-18 14:49:36来源:SRC-13

  荆楚网讯(通讯员 卢玉) 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北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全省人民过好风清气正的两节,9月17日,省纪委、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重申的各项纪律要求。

  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对节日期间出现的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省纪委、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公布举报电话,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通知》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湖北省纪委举报电话:027-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