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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费用纳入财政补贴 每年补助3650元

发布时间:2013-09-27 19:55:20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安立 通讯员朱海东)9月27日,记者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障乡村卫生室正常运转,从今年起,湖北省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费用纳入财政补贴范围。财政对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按每年3650元/个的标准补助。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通知》中规定,湖北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经县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执业的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网络费、必要耗材费、医疗责任保险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财政对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按每年3650元/个的标准补助。湖北省共安排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补助经费9116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资金4898万元、县(市)配套资金4218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县级政府要承担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确保村医一般诊疗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医定额补助和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医疗责任保险补助等各项待遇政策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