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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统计局:主动而为 不断提高湖北统计数据质量

发布时间:2013-12-07 06:22:01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 郭习松 通讯员 吴晓秦 孟宪启

  《决定》摘录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经济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省委、省政府也反复强调,统计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统计数据一定要真实可信。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我省统计部门如何依法推进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前夕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决战时刻,记者专访了省统计局局长李克勤。

  乘势发力,积极回应统计数据质量新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计部门最根本的要求是坚决恪守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宏观调控提供更加扎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当前,统计部门正在积极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绝不允许统计上有“水分”存在。国家统计局已经建立反映经济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体系。省统计局乘势发力,把严肃整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作为反“四风”最为重要和迫切的任务,更加旗帜鲜明抓数据质量,更加态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正本清源,强力支撑湖北统计升级新目标

  5月份,省统计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了“以勇气和智慧,强力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的奋斗目标,努力使全省统计做到“环境更好、数据更真、服务更优、基础更牢、作风更实”。其中,数据更真,是实现湖北统计升级的核心。省统计局提出要“正本清源”,始终坚持提高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始终坚持确保统计数据的源头清澈无浊,将数据质量高低,作为衡量全省统计人、特别是各级统计局长是否称职的标准。省统计局领导班子带头,增强反对和制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信心、决心、勇气和韧劲,真心实意、真抓实干,提高数据质量,强力支撑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目标实现。

  建章立制,着力构建数据质量管控新体系

  今年以来,省统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数据质量治理的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每月召开数据质量评估会议,集中评估审定各专业数据质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强化数据质量责任约谈,共约谈数据质量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3人、分管领导6人。三是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共直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7起,处分相关责任人员16人,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11人,直接处理的人数之多、力度之大是近年之最。四是开展经常性的数据质量核查,各专业以数据异常地区为重点,对主要指标协调性和匹配性较差的地区开展定期抽查和不定期重点核查,及时反馈核查结果,要求限期整改。

  决战决胜,全面反映湖北科学发展新成就

  目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进入决战阶段,离2014年1月1日开展入户登记,只有不到1个月时间。省政府动员全省各类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创新普查,做到“质量好,反映实”,就是要确保我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实实在在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一是要确保单位核查不重不漏。二是入户登记时指标填报要真实。三是严守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四条红线”。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离不开广大经济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对于经济普查对象来说,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是其应尽的义务。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举报必查,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新机制

  省统计局欢迎社会公众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并提供4种举报渠道。一是写信至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2号湖北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430071。二是拨打省统计局举报电话027-87300325。三是发送举报电子邮件至电子信箱sgfgc@stats-hb.gov.cn。四是通过省统计局外网的“局长信箱”或“咨询投诉”栏目。省统计局承诺,对于任何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不管涉及什么地方、什么单位、什么人,都将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