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湖北启动“单独二孩”立法程序 市民可提意见

发布时间:2013-12-11 07:46:07来源:SRC-252

图片来源:楚天尚漫 作者 杨靖 编辑 神無月

  武汉晨报讯(记者程亚 实习生夏梦 殷丹)单“独”夫妻将被允许生育第二孩。昨天,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官网就“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代拟稿)”,向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意见。

  代拟稿提出修改意见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决定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六条第四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009年修订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为“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省法制办介绍,修改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民意,保证放开单独家庭生育二孩政策在我省稳妥推进,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我省已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截止。欢迎各界人士通过“湖北省政府法制网”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制处 邮编:430071 电子邮件信箱:fzbjjfz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