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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58个省直单位公示“权力清单” 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13-12-17 08:22:01来源:SRC-11

  长江商报消息 4313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昨日,省住建厅在网上公示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286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权力依据进行说明,让人一目了然。记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等多个省直部门和单位都在网站上对本单位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公示。

  我省自2011年8月启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省委、省政府确定由省监察厅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等8家单位参与,组成省级清权工作专班,将省级所有行政部门和单位对外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清理。通过清理,摸清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多达8021项,组织专家学者参与逐项审核,最终确认58个省级行政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4313项。

  根据省监察厅要求,这58家单位应当于12月16日至24日在网上进行公示,吸收社会意见和建议后上报省清权办。此次公布的名录事项后续可能会有变化,有法理依据的行政事项可能会补充列入目录,一些不符合改革方向的行政权事项可能会被取消。省直部门对照清单可知自己有哪些权力,哪些应该干,哪些不能干。

  “把省级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确保其在阳光下运行。”省清权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此全面的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在全国尚属首次。同时,编制完成规范化的《湖北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湖北省行政权力通用流程图,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等各个权力运行环节进行流程优化和固化,并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开展廉政风险评估。

  据透露,我省正在开发建设“湖北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系统建成后,所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将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本报记者 罗婷

  ■关注

  占比最高:行政处罚类事项

  记者浏览农业、审计、住建、交通等11个省直部门网站的公示后发现,这些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专项资金、行政服务、其他权力类等十多项内容。

  其中,行政处罚类事项占比最高。如省农业厅行政处罚类事项达95项;省旅游局行政处罚类31项,在通有行政权力事项以外的51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中,占比达60%。省交通运输厅事项184项,行政处罚类达108项;省公安厅行政处罚类达429项,占目录的89%。

  最详细:省住建厅登记表长达220页

  省住建厅网站上公布了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共有286项,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和暂定级资质核准等行政许可类17项,施工图审查人员培训等行政服务类29项。最多的项目也是行政处罚类事项,共174项。

  省住建厅还公布了配套登记表,将这286项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一一注明。登记表内容丰富,长达220页。

  最多:省公安厅事项达482项

  省公安厅网上公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有482项,是记者发现目前省直部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最多的部门。其中行政处罚类事项多达429项,包括156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220项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53项综合管理行政处罚。

  最少:省政府办公厅事项仅5项

  对比发现,省政府办公厅目录最少最简洁,共有行政许可类、监督检查类、行政征用类、行政奖励类4类,包括戒严期间特别通行许可、政务督查、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应对突发事件物资征用、全省建议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5项事项,并分别列出了设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