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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范省直招聘面试 考场监督员可建议撤换不公正考官

发布时间:2017-07-12 10:35:33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陈会君、通讯员高扬)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于近期公布,面试工作即将举行。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招聘面试工作。

  《规程》确定,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监管责任。把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作为面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面试测评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除了采取常规的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还可以采取情景模拟、专业测评、实际操作测试、试工等方式进行。

  《规程》要求,每个面试考场都设有监督员,负责纠正有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对评分明显有失公正的考官提出警告,并责其改正。仍不改正的,及时向面试领导小组报告,建议撤换考官;对于反映评分明显有失公正的面试,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必要时可重新组织面试,甚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