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陶涛、实习生胡杨)昨日,武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称,2013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3件,处分626人,移送司法机关70人,查办案件数量创10年来新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2亿元。
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几个乡镇干部的贪腐触目惊心。蒋永久在任洪山区建设乡党委书记、乡长期间,通过资金出借、承租集体土地、公司成立等途径,共受贿人民币443.5万元、英镑3万元、港币10万元,还伙同他人挪用公款4000万元进行个人营利活动。蒋还与原建设乡党委副书记胡传文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多付拆迁补偿款4000余万元。陈育勤在担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镇副镇长期间,利用分管查违控违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带头违建,骗取拆迁补偿款68.8万元;在武黄城际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滥用职权,导致他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595余万元。蔡甸区大集街财政所原会计万丹十年间挪用公款3132万元用于赌博、营利及个人挥霍等。3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落马官员中,不少是区直部门“一把手”。帅业淼在任江夏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借帮他人子女到区残联工作之机受贿11万元,被判刑3年、缓刑5年。龚云卿在任江夏区计委、发改委主任期间,在区发改委宿舍楼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受贿73.8万元,被判刑11年。汉阳区教育局原局长伍学庆在教师招聘、转岗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共受贿29.5万元,获刑5年。新洲区卫生局原局长李厚平借卫生系统工程建设、安排医院职工子女工作等机会受贿共计24.5万元,被判刑5年。
此外,新洲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勤学利用职务便利,借企业改制、项目报批、工程建设之机为他人谋利并受贿;新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火金在担任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受贿70万元,多次挪用公款共20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赌债;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项庆华借绿化工程整治建设、办公楼装修等工程建设之机受贿96万余元;武汉市水务局原副巡视员徐木生在水利工程招标及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利并受贿。他们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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