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彭一苇 通讯员刘姝 实习生杨慧)近日,住建部决定对2011年1月前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全面复查,合格城市将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被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我省武汉、襄阳、宜昌、十堰、黄石、宜都、鄂州在复查范围内。
复查重点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修编及城市绿线管理情况,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城市绿地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情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队伍建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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