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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计委:“单独二胎”新政不设试点一次性放开

发布时间:2014-03-28 06:54:06来源:SRC-13

  图为:我省老年人口总数

  图为:老年人口占比 制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陈媛 通讯员向秀芳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的转折性变化。一是出生人口增幅减缓;二是老龄化进程加快。“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之际,针对我省人口现状及如何落实新政等问题,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云彦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总人口居中部第四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全省累计少生2000多万人,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从户籍人口来看,我省的总人口由2000年的5936万人,增长至2012年的6165.37万人,年平均增加19.11万人,平均增长率为0.32%。

  湖北省总人口(常住口径)和年出生人口居中部地区第四,而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处于中部地区次低水平。

  2000年—2012年,湖北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大幅增加,老龄化趋势明显。2012年湖北省老年人口数为621.78万人,较2000年的356.26万人增加了265.5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6.31%上升到了2012年的10.76%。

  家庭规模持续缩小

  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少儿占总人口比例已从2000年的24%降至2012年的14.09%;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5%以上;计划生育家庭风险增大,49岁以上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达到1.8万多个,且每年以13%的速度递增。家庭的规模持续缩小,家庭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2009年—2012年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6左右。育龄妇女规模呈现明显下降趋势,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由2011年的1665.58万降至2020年的1370.96万,年均下降速度为2.14%。

  “单独二孩”可缓解老龄化

  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可降低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将适当增加少儿比重,改善劳动年龄人口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趋势。

  我省已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下一步,将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工作。与其他部分省份选取试点城市实施新政不同,我省这次生育政策调整是符合条件者全放开,一次性全覆盖,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同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要继续坚持“三不变”,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会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会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会变。